疫情期间视频访谈可替代现场走访 IPO、精选层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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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保荐承销机构:

为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和证监会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疫情防控期间证券公司开展保荐承销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职调查

保荐承销机构应及时做好与客户的沟通工作,根据承销保荐工作的轻重缓急,科学调整发行人尽职调查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尽量将非现场尽职调查或核查工作安排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充分利用互联网及其通信工具的优势,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书面记录工作,并对重要的文字、音频、影像等资料予以留存。保荐承销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如必须开展现场访谈等工作,建议考虑以视频访谈等有效的非现场核查手段替代现场核查,务必做好相关材料的复核、留档和记录工作,确保核查工作可回溯可检验,核查结论真实、准确、完整。

二、路演推介

鼓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通过互联网和电话方式开展非现场路演。确有需要开展现场路演的,应严格遵守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原则上不安排一对多现场路演。

三、发行簿记

承销机构应加强簿记现场管理,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当控制簿记现场参与人员数量,同时应当保留簿记建档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录音、电子和视频等并存档备查,如实、全面反映簿记发行全过程,确保簿记过程公平、有序开展。
见证律师可选择线上视频连线或查阅监控摄像资料等方式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承销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做好发行簿记现场工作的疫情防控安排,并将相应安排在发行方案中体现,明确落实人员责任。
各机构在开展保荐承销业务过程中如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其他问题,请及时向协会反映。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0年3月6日


2020年3月6日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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