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导读Vol.24| 北京经信局+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科学城+东城区+石景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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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10.20-10.26)可申报政策汇总,需要的企业朋友们请自取,申报详情请长按二维码进入原文链接。协会将持续公布,如有需求请持续关注!!!

01

东城区科信局征集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项目储备的通知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20]123号),东城区科信局现面向相关单位征集在东城区落地的科技服务、数字经济和贸易、互联网信息领域突破性强、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

一、申报要求

1.单位注册在北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项目的相关能力。

2.项目要与服务业扩大开放紧密相关,能够在东城区落地实施,具有一定投资规模、示范引导效应好、且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突破性。

3.项目属于科技服务、数字经济和贸易、互联网信息领域,原则上要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

二、申报方式

将填写后的《新一轮示范项目储备情况统计表》(附件)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于2020年10月28日12时前,发至kwkpk@bjdch.gov.cn。

原文来源:北京东城区政府官网,原文链接:

02

关于征集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近期,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了2021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现就2021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1.一类项目。一类项目为制定项目。申报一类项目应以充分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应已形成具有详细技术内容的标准草案,草案达到能够公开征求意见的成熟程度。已立项的二类项目转为一类项目,优先立项。复审需要修订的地方标准,应直接申报一类项目,优先立项。

2.二类项目。二类项目为研究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属于立法层面协调解决事项。

2.与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属于全市范围内普遍适用的技术要求,属于相应领域的标准体系,并拟列入相关行业2021年重点工作。

3.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或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计划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未被纳入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计划。

4.标准化对象、目标明确。

5.申请一类项目能够在立项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标准报批工作。

6.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无2019年及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的地方标准立项项目。

7.申报强制性地方标准项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有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并已初步进行风险评估。申报推荐性地方标准项目有法律法规、规划、政策依据。

三、立项重点方向

1.支撑疫情防控常态化、复工复产工作的标准项目。

2.《关于加快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府折子工程等部署的项目。

3.拟制定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的项目。

4.《北京市推进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2年)》(京政办发〔2015〕47号)、《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首标委发〔2020〕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百项节水标准规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3年)的通知》(京节水办〔2020〕8号)等文件中重点任务涉及项目。

 四、申报时间:11月10日前

原文来源:北京经信局,原文链接:

03

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二轮海淀区金融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网上申报的通知

为加快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促进海淀区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在服务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和中关村科学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关于促进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海行规发〔2018〕11号)、《关于促进海淀区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海行规发〔2018〕12号)、《海淀区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若干措施》(海行规发〔2018〕13号),现开展2020年度第二轮海淀区金融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符合《关于促进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海行规发〔2018〕11号)、《关于促进海淀区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海行规发〔2018〕12号)、《海淀区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若干措施》(海行规发〔2018〕13号)及《海淀区金融产业发展资金申报指南》有关规定的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

本轮申报项目包括12类项目:上市(挂牌)中介费用补贴(拟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四板挂牌企业)、新三板创新层挂牌企业补贴、董秘资格培训补贴、房租补贴(股权投资机构、金融科技企业)、首笔贷款补贴、信贷风险补偿、直接债务融资中介费补贴、初创企业保费补贴及并购重组中介费用补贴(境内上市企业)。

二、申报时间:海淀区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第二轮平台网上申报时间及纸质申报材料接收时间:2020年10月22日—10月30日。

原文来源于北京海淀区官网,原文链接:

04

石景山: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金种子企业征集工作咨询服务的通知

一、事项名称

中关村金种子企业征集工作咨询服务

二、设定目的

为加快推进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精尖产业构建,支持一批拥有完全知识产权、具备消除技术壁垒能力和差异化优势等深科技企业特点的优质创业企业在京成长,建立中关村高成长型初创企业储备库,启动中关村金种子企业征集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1.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规模在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

3.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产品、技术具备消除技术壁垒的能力及差异化优势。

4.原则上创始人或创始团队需为企业第一自然人股东,具备一定国际视野。

5.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创业孵化机构、技术转移机构推荐的企业,或曾获得中科院科技成果在京转移转化项目相关奖励的企业。

(二)不同产业个性条件

1.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新材料领域

(1)企业成立10年以内。

(2)具备原创技术能力,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已累计实际获得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4)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和已累计实际获得投资有1项未能满足,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纳入遴选范围:集成电路领域企业完成首次工程流片,医药健康领域企业进入临床试验阶段,新材料领域企业技术达到工程化可量产阶段;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成果、高校院所重点培养转化项目;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关村标准制定;参加省部级以上或知名机构、企业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其它领域

(1)企业成立5年以内。

(2)具备原创技术能力,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在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已累计实际获得投资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4)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和已累计实际获得投资有1项未能满足,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纳入遴选范围:连续保持高速成长,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10%;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成果、高校院所重点培养转化项目;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关村标准制定;参加省部级以上或知名机构、企业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四、服务措施

中关村管委会将着力在人才、金融、产业链和国际化等方面打造金种子企业服务支持体系,推动金种子企业优先享受示范区各类资源,助力金种子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五、申报时间

具体时间以中关村管委会官网通知为准(2020年此项工作已结束)。 

六、申报方式

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申报期间企业无需提供纸质材料,以线上申报材料为准。

1.线上申报

申报单位可通过点击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首页--项目申报--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登录”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120.52.185.156:28068/user/newlogin.do)进入“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申报单位注册或登录后,在“用户中心”中填写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然后在“项目申报系统”中选择“中关村金种子项目”填写信息进行申报(申报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2.附件材料上传

(1)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申报书。在项目申报系统填报完毕合成后,下载带水印版单位基本信息表、申报书,签字盖章齐全后扫描上传。

(2)其他附件材料。需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原文来源于石景山区政府官网,原文链接:

05

北京市科委:【征集】关于征集“科技服务与文化设计创新平台”专项设计与文化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重点方向储备课题的通知

一、征集方向

(一)设计领域

1.工业设计领域专业服务能力提升,支持工业设计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开展数字化设计方法、设计工具、工业设计云系统等技术研究,支持建立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库,搭建数字化智能设计协同及交易相关平台,开展众创、众包、众设等模式的应用推广;聚焦设计支撑高精尖产业发展,支持在高精尖产品设计前端,综合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提升产品总体设计性能。2.设计创新推动城市科技发展,支持发挥设计与物联网、5G、人工智能、大数据、绿色生态等技术融合,满足智慧城市相关的楼宇管理、社区服务、办公环境、公共交通、教育医疗等场景应用需求,打造科技+设计应用示范场景。

(二)文化科技融合领域

1.文化科技开放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搭建面向文化行业的开放创新服务平台,包括不限于搭建文化内容数字资源和要素平台、文化资源设计开发服务平台、文化产品和服务综合服务平台等,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加快文化和科技融合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

2.文化科技领域共性关键技术及文化装备研发。支持攻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音乐演出、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文化旅游等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文化领域的重要软件系统和重大装备自主研发和安全可控,支持影视摄录、高清制播、舞台演艺、观演互动、文化体验、公共文化服务等专用装备研制,提升行业技术及装备制造水平。

3.文化领域新技术应用场景拓展。拓展数字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场景,开发内容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沉浸化体验技术应用系统与文化科技融合衍生新产品新服务,培育但不限于数字演艺、数字文博、虚拟影院等数字文化产业新业态,促进文化消费升级。鼓励围绕城市副中心建设需求,打造文化科技应用场景;围绕东城区建设需求,促进文化科技创新发展,释放产业、区域发展活力。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要求

1.具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性,具有清晰、可量化的目标及考核指标。

2.课题财政科技经费申报额度不高于300万元。

3.课题投资总额和资金来源应明确说明,凡企业牵头的课题须自筹配套经费,配套经费总额与财政科技经费总额比例不低于2:1。

4.课题立项后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材料不得涉及涉密事项。

(二)申报单位要求

1.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2.课题负责人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符合市科委对负责人的信用评价等级要求(申报后由受理单位工作人员核实)。

3.申报单位资信良好,最近3年内在工商系统无不良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4.2018年-2020年未获得本重点方向资金支持。

三、材料受理

材料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受理。每家单位限申报1项。

原文来源于北京市科委官网,原文链接:

2020年10月27日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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